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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二段239號 0900-189-625 [email protected] Copyright ©Museum of Taiping Elementary School
隱私權及安全政策|個資使用條款
策畫及營運|北師美術館 領銜贊助|王道銀行教育基金會

隱私權及安全政策

更新時間 2025/5/18

歡迎您光臨太平國小博物館網站(以下簡稱本網站)!為了讓您能夠更安心的使用本網站所提供的各項服務措施,特此向您說明本網站資訊安全政策如下:

關於政策適用範圍

以下的隱私權政策,適用於您在本網站活動時,所涉及的個人資料蒐集、運用與保護,但不適用於與本網站連結之其他網站。凡經由本網站連結之網站,不論是否由太平國小博物館(以下簡稱本館)所經營,各網站均有其專屬之隱私權政策,本館不負任何連帶責任。當您在這些網站進行活動時,關於個人資料的保護,適用各該網站的隱私權政策。

個人資料之蒐集及運用

  • 單純在本網站的瀏覽及檔案下載行為,本網站並不會蒐集任何有關個人的身份資料。
  • 如您訂閱本館活動電子報時,我們會蒐集您的e-mail,僅作為發送電子報之用途。
  • 如您透過電子郵件或服務信箱反映您的意見或詢問相關業務問題時,我們會保存您的通訊記錄,僅作為與您聯絡之用。
  • 如您透過**外部活動報名網站或平台(例如Google表單、其他票務系統等)**主動提供個人資料如e-mail、姓名等資料,此類型資料提供,不在本網站隱私權保護政策範圍之內,請參考該外部網站或平台之隱私權政策。
  • 網站伺服器會記錄使用者上網的IP位址、上網時間以及在網站內所瀏覽的網頁等資料,這些資料係供本網站管理單位內部作網站流量和網路行為調查的總量分析,以利於提昇本網站的服務品質,且僅對全體使用者行為總和進行分析,並不會對個別使用者進行分析。
  • 本館有義務保護使用者隱私,非經您本人同意不會自行修改或刪除任何個人資料及檔案。除非符合以下情況始得為之:
    • 違反本網站規定事項。
    • 保護或防衛相關個人的權利或所有權。
    • 為保護本網站各相關單位之權益。
  • 本館絕不會任意提供出售、交換、或出租任何您的個人資料給其他團體、個人或私人企業。但有下列情形者除外:
    • 配合司法單位合法的調查。
    • 配合相關職權機關依職務需要之調查或使用。
    • 基於善意相信揭露為法律需要,或為維護和改進網站服務而用於管理。

資訊安全及保護

本網站的伺服器設有「防火牆」作保護,防止非法入侵、破壞或竊取資料,當您使用本網站之各項服務功能時,任何儲存於本網站上之資料,會受到完善保護,以保障您的個人資料安全。

自我資料安全保護措施

請妥善保管您的任何個人資料,切勿將個人資料提供給任何第三人,以保障您的權益。並提醒您,您自願於網際網路上(如在討論區、留言板、聊天區…等)透露個人資料,均可能會被他人蒐集和使用,您可能會收到他人主動提供的電子郵件。


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事項

更新時間 2025/5/18

由於個人資料之蒐集,涉及 台端的隱私權益,太平國小博物館(以下稱本館)向 台端蒐集個人資料時,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應明確告知 台端下列事項,請 台端詳閱:

一、蒐集之目的

為提供、處理 台端與本館各項服務、業務往來或活動參與(如:參觀預約、活動報名、導覽申請、教育推廣活動、電子報訂閱、志工服務等);暨為本館行政管理、網站運作與安全維護、公共關係、教育或學術研究、統計調查與分析、其他與本館營運相關之諮詢與服務等目的;暨為第三條對象符合本告知書所需資訊利用之目的;暨為本館合於設立宗旨或法令准許或依法令規定之各項目的;暨為配合依法有調查權機關或主管機關查核之目的。

二、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

姓名、電子信箱、聯絡電話、通訊地址(若有必要)、出生年月日(若特定活動有年齡限制或保險需求)、性別(若特定活動有區分或統計需求)、服務單位/學校年級(若為團體預約或特定身份活動),及其他詳如相關申請書、報名表或活動要求之內容,並以 台端與本館各項往來、服務或活動參與及自 台端或第三人處(例如:代理 台端填寫報名表之人)所實際蒐集之個人資料為準。

三、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 期間: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本館因執行業務或依法令規定所必須之保存期間(例如:相關會計憑證、活動紀錄等之法定保存年限)及經 台端同意之期間(以孰後屆至者為準)。
  2. 地區:下列對象之國內及國外所在地。
  3. 對象:
    • 本館。
    • 本館之業務委外機構(例如提供網站主機服務、系統維護服務、**活動報名系統服務、金流服務(若有付費活動或商品)、保險服務(若活動有投保需求)**之廠商)。
    • 與本館合作辦理活動之單位(例如:共同主辦單位、協辦單位)。
    • 依法有調查權機關或主管機關(例如:教育主管機關、文化主管機關)。
    • 其他與本館有業務往來或合作關係且為達成蒐集目的所必要之機構。
  4. 方式: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法令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例如:書面、電子文件、電話、電子郵件、傳真、網際網路等)。

四、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台端就本館保有 台端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1. 除有個資法第十條所規定之例外情形外,得向本館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 台端個人資料複製本,惟本館依個資法第十四條規定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2. 得向本館請求補充或更正 台端個人資料,惟依個資法施行細則第十九條規定,台端應適當釋明其原因及事實。
  3. 依個資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個人資料正確性有爭議者,得向本館請求停止處理或利用 台端之個人資料。惟依該項但書規定,本館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並註明其爭議或經 台端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4. 依個資法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得向本館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 台端之個人資料。惟依該項但書規定,本館因執行業務所必須或經 台端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5. 本館如有違反個資法規定蒐集、處理或利用 台端之個人資料,依個資法第十一條第四項規定,台端得向本館請求刪除、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五、台端如欲行使上述個資法第三條規定之各項權利時,請以下列方式與本館聯繫: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聯絡電話:0900-189-625

六、台端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

台端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及類別,惟 台端若選擇不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或提供不完全時,本館將可能無法進行必要之審核及處理作業,致無法提供 台端相關服務(例如:無法完成活動報名、無法寄送電子報、無法參與特定需身份驗證之活動等)或無法提供較佳之服務,敬請見諒。